蕪湖前灣集團有限公司指揮部園區(qū)花壇綠化養(yǎng)護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1-19 瀏覽次數(shù):933
一、項目編號:AHSZ-2023-FW001
二、項目名稱:蕪湖前灣集團有限公司指揮部園區(qū)花壇綠化養(yǎng)護服務項目
三、中標信息
供應商名稱:蕪湖市米藍苗木有限責任公司
供應商地址:蕪湖市鳩江區(qū)軍灘村羅渡小區(qū)26-4室
中標金額:145640.84元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:
毛文紅 方君 張有彬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
按蕪湖代理服務費參考標準,代理費=中標價×1.2%,如代理費計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。
收費金額:3000.00元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1、招標方式:詢價
2、中標供應商業(yè)績:無。
3、無效投標單位名稱:無。
4、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(異議)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.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.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.被質疑人名稱;
4.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.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.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7.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.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.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.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.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質疑投訴的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蕪湖前灣集團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(qū)沈巷鎮(zhèn)
聯(lián)系方式:0553-8800929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安徽雙澤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(qū)長江西路677號昌河大廈5層
聯(lián)系方式:汪偉 17755344713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汪偉
電話:17755344713